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广东省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73号)和201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总体计划的要求,经省政府批准,2015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奖励资金、生态示范创建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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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奖励资金、生态示范创建奖励资金)安排计划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广东省省级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173号)和2015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总体计划的要求,经省政府批准,2015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奖励资金、生态示范创建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