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下达2014年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4〕610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中央重金属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粤环〔2014〕123号)要求,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汕头市拟安排的“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集中拆解楼D区通用厂房烟雾废弃治理工程”项目进行了审核,评审总体评价为技术路线基本可行,设备配置基本合理,设计概算基本合适。按照我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现对资金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省环境保护厅和省财政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5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共3天)
联系电话:省环保厅 020-87531870
E-mail: yangzhongpu@gdepb.gov.cn
省财政厅 020-83170438
E-mail: cztgmc@163.com
附件: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汕头市)计划表
附件
201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汕头市)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负责单位 |
项 目 名 称 |
安排补助 计划 |
1 |
汕头市人民政府 |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集中拆解楼D区通用厂房烟雾废弃治理工程 |
4500 |
总 计 |
4500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