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的申报,推进水、气、土壤、农村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方案)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大项目的实施,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规财〔2016〕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财预〔2015〕188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申报指南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各市政府要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库的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项目的申报工作。要紧紧围绕“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和农村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地方达标方案,按照编制提纲要求组织编制三年内的申报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并及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