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我省揭阳市东兴国控空气站点和潮州市市政府国控空气站点受到喷淋干扰,要求我厅调查核实。我厅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认真调查核实并督办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2019年1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现揭阳市东兴国控空气站点被雾炮车喷淋干扰。东兴国控空气站位于揭阳市实验小学教学楼6楼天台,楼下为市政道路家贤路,站房外围与家贤路中间的直线距离为23.2米。揭阳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揭阳市榕城区环卫局新购入一辆雾炮车,自2019年1月24日起执行途经家贤路喷淋作业。雾炮车经过东兴国控空气站时没有减速、停留,属正常行驶,频次为每天1至2次,站点受喷淋影响时间约1至2分钟。
(二)2019年1月26日,生态环境部发现潮州市市政府国控空气站点周边花圃存在喷淋情况。该国控站点位于潮州市政府大楼楼顶,子站站房周边五米范围建有花圃,安装有10根园植喷淋管(建于2016年9月,为政府大楼楼顶绿化带的配套工程),每日傍晚喷淋头自动定时喷淋作业20分钟(18:35-18:55),喷淋作业时为水平扫射,最近处喷淋头离采样头水平距离3.6米,高度差4米,水雾未直接喷射到采样平台。
揭阳和潮州市的国控空气站点均未发现主观意图干预或指使干预监测数据的情况,但站点受到喷淋干扰客观影响了政府监测数据的公信力,这也反映了当地环保部门质量意识淡薄,管理存在漏洞,预防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揭阳市环保部门对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告知环卫部门空气自动监测站位置分布及有关要求。潮州市环保部门在运维交接时未及时告知运维公司喷淋设施有关情况,未主动拆除喷淋设施。我厅向揭阳和潮州市政府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整改情况
揭阳市2月1日开始环卫部门重新规划了辖区喷洒车喷淋日常作业路线,禁止喷洒车进入监测站房周边的家贤路进行喷淋作业。在市区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附近车辆出入口路段设立警示标志路牌,严禁雾炮车、洒水车进入作业。加强对区环卫部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明确辖区各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的位置及相关操作要求,禁止在各站点周边实施喷淋作业。对喷淋作业干扰东兴国控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并调离该喷淋作业区域。在揭阳日报、揭阳新闻网等媒体上向社会通报了查处结果。潮州市2月1日全面拆除了所有喷淋设施,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潮州市政府网站向社会通报了查处结果。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我厅已发文各地市对揭阳、潮州市国控空气监测站点喷淋干扰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我厅正在组织对全省所有国控、非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开展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防范与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欢迎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