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今年8月和1-8月全省及城市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各市空气质量排名方面,1-8月前三位为湛江、汕尾和茂名市,与1—7月前三位的排名相同。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1.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3%。
8月空气优良天数比例逾九成
2018年8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1.7%,较2017年同期下降0.7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82.8%,较2017年同期下降5.6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上升10.0%;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上升20.0%。臭氧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92.4%。
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湛江、汕尾、汕头和潮州市(汕头和潮州并列第3),后三位为广州、佛山和江门市;与2017年同期相比,潮州、韶关和河源等7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中山、珠海和江门等14市有所变差。
备注:1、城市各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2、综合指数变化率单位为百分比,“+”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前8月15市空气质量改善
2018年1-8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89.7%,较2017年同期下降2.2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AQI达标率为86.4%,较2017年同期下降1.9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同期持平;珠三角地区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同期持平。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59.9%和23.1%。
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湛江、汕尾和茂名市,后三位为广州、清远和佛山市;与2017年同期相比,佛山、中山和江门等15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揭阳、惠州和河源等6市有所变差。
备注:1、城市各项污染物浓度在排名时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不参与城市空气质量变化程度排名;2、综合指数变化率单位为百分比,“+”表示空气质量变差,“-”表示空气质量改善。
1-8月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 全省饮用水源达标率为97.4%
2018年1—8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8个)达标率为97.4%,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4个)达标率为100%。
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因8月东莞市东江南支流、中堂水道等2个水源溶解氧不达标,距离达标(Ⅲ类标准)分别相差0.9毫克/升、0.8毫克/升,1—8月全省饮用水源达标率为97.4%,较1—7月下降1.3个百分点(东莞市东江南支流水源7月溶解氧也不达标),根据水源达标率计算规则(单月不达标则全年不达标),两个水源全年为不达标水源。
2018年1—8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1.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3%。
按照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云浮市,后三位为深圳、东莞、揭阳市,与2017年同期相比,珠海、深圳、东莞等9市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揭阳、广州、清远等12市有所变差。
注: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018年9月12日《南方日报》A4版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