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2月25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1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7%,Ⅳ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4%;33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类水质比例为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江门、揭阳、潮州、中山、佛山等五市对辖区内共14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余氯均未检出,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揭阳1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另1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中山、佛山10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
江门市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监测断面余氯均未检出。
二、总体评价
2020年2月25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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