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2月22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88.2%;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3.2%。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0%,Ⅳ类水质比例为8%,劣Ⅴ类水质比例为2%;33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类水质比例为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江门篁边饮用水源地余氯未检出,生物毒性符合要求。
二、总体评价
2020年2月22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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