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2月20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99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7%,Ⅳ类水质比例为10%,劣Ⅴ类水质比例为3%;33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类水质比例为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深圳、汕头、江门、肇庆四市对辖区内共21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余氯均未检出,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肇庆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其余18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2月20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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