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1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2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7%,Ⅳ、V类水质比例为11%,劣Ⅴ类水质比例为2%;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V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深圳、阳江、汕头和江门四市对辖区内共23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江门和深圳市16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汕头和深圳市9个饮用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I类标准,汕头和深圳市另12个饮用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阳江市1个饮用水源地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1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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