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4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2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6%,Ⅳ、V类水质比例为14%,无劣V类水质;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深圳和江门市对辖区内共16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余氯均未检出,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其中,深圳市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I类标准,深圳市另1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广州4个和江门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断面余氯均未检出。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4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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