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5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2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6%,Ⅳ、V类水质比例为14%,无劣V类水质;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汕头、湛江和江门三市对辖区内共21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其中,汕头9个饮用水源地和江门篁边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江门新沙饮用水源地余氯未检出,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湛江市10个饮用水源地中,4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2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另4个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
广州12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断面余氯均未检出。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5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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