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7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2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4%,Ⅳ、V类水质比例为16%,无劣V类水质;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类水质比例为12%,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江门和肇庆两市对辖区内共9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江门市1个饮用水源地余氯未检出,生物毒性符合要求;肇庆市8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7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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