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11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4%,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6%,无劣Ⅴ类水质;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类水质比例为1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3%。
深圳、江门和肇庆三市对辖区内共27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余氯均未检出,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深圳市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I类标准,另1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11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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