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13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5.1%。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7%,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湛江、梅州、江门、佛山和惠州五市对辖区内共14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余氯均未检出。湛江市5个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粪大肠菌群数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3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总大肠菌群均满足地下水Ⅲ类标准要求;梅州和江门两市共4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其中梅州1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I类标准,另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13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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