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15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3%,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类水质比例为12%,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湛江和江门两市对辖区内共2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余氯均未检出,湛江1个饮用水源地粪大肠菌群数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江门1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符合要求。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15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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