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16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3%,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V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广州、江门和清远三市对辖区内共16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江门、清远两市共6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检出限0.03mg/L),江门1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符合要求,清远4个饮用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清远另1个饮用水源地粪大肠菌群数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广州市10个饮用水源地中,1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7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2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16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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