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17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3%,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2%;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V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深圳、江门、肇庆和云浮四市对辖区内共18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深圳、江门和云浮共10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检出限0.03mg/L);深圳和江门共9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深圳和肇庆16个饮用水源地中,4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深圳和肇庆1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深圳市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下游地表水监测断面余氯未检出(检出限0.03mg/L)。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17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