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22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
100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7%,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4%;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V类水质比例为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深圳、佛山、潮州、揭阳、珠海、湛江和江门七市对辖区内共32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深圳、佛山和江门三市共16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深圳和佛山15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深圳、佛山、潮州、揭阳、珠海和湛江六市共31个饮用水源地中,1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23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4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3个达到地下水Ⅲ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22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