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23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9.2%。
101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5%,Ⅳ、Ⅴ类水质比例为21%,劣Ⅴ类水质比例为4%;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V类水质比例为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江门市对辖区内17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江门篁边饮用水源地余氯未检出。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23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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