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24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9.2%。
101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4%,Ⅳ、Ⅴ类水质比例为22%,劣Ⅴ类水质比例为4%;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6%,Ⅳ、V类水质比例为1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深圳、汕头和江门三市对辖区内共12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深圳和江门市共6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深圳市5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深圳和汕头市11个饮用水源地中,6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5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24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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