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3月25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8.5%。
101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8%,Ⅳ、Ⅴ类水质比例为20%,劣Ⅴ类水质比例为2%;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6%,Ⅳ、V类水质比例为18%,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深圳和江门市对辖区内共9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余氯均未检出;深圳8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2个水质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6个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3月25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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