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4月10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8.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6.2%。
101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5%,Ⅳ、V类水质比例为21%,劣V类水质比例为4%;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9%,Ⅳ、V类水质比例为15%,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江门市对辖区内1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余氯未检出,生物毒性符合要求。
二、总体评价
2020年4月10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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