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4月14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88.2%;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0.0%。
101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1%,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4%,劣Ⅴ类水质比例为5%;34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类水质比例为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2%。
中山、江门和潮州三市对辖区内共4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江门和潮州市共3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中山市1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符合要求。
二、总体评价
2020年4月14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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