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4月19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8.5%。
102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3%,劣Ⅴ类水质比例为5%;33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V类水质比例为6%,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中山、江门、揭阳、梅州、汕尾和广州六市对辖区内共42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江门和梅州5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中山和梅州2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符合要求;江门、揭阳、梅州、汕尾、广州五市40个饮用水源地中,1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29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10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4月19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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