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4月20日,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100%;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99.2%。
102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Ⅴ类水质比例为13%,劣Ⅴ类水质比例为5%;33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5%,Ⅳ、V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6%。
中山、江门、云浮和广州四市对辖区内共24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江门和云浮5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检出限0.03mg/L);中山1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符合要求。云浮和广州19个饮用水源地中,2个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11个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6个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总体评价
2020年4月20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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