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结果
2020年4月28日,受区域臭氧污染影响,102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41.2%;133个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点中,空气质量达标比例为51.9%。
101个国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7%,Ⅳ、V类水质比例为20%,劣V类水质比例为3%;33个省控地表水自动站中,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2%,Ⅳ、V类水质比例为9%,劣Ⅴ类水质比例为9%。
中山和江门两市对辖区内共3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江门2个饮用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中山和江门2个饮用水源地生物毒性均符合要求。
二、总体评价
2020年4月28日,我省城市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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