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2003]136号
各新闻单位:
随着我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和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任期责任制考核的深入开展,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快。现将各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和地级以上市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任期责任制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1、地级以上市“城考”总成绩排名依次为:珠海市、惠州市、汕头市、深圳市、中山市、肇庆市、江门市、东莞市、佛山市、湛江市、潮州市、清远市、广州市、韶关市、揭阳市、茂名市、汕尾市、梅州市、河源市、阳江市、云浮市。
其中环境质量指标前5名的城市依次为:惠州、肇庆、汕头、珠海和湛江。
2、县级市“城考”总成绩排名依次为:从化、鹤山、化州、高州、开平、惠阳、恩平与廉江(并列)、吴川与普宁(并列)、澄海、台山、四会、高要、英德、潮阳、罗定、连州、阳春、信宜、增城、陆丰、乐昌、雷州、兴宁、南雄。(部分县级市撤市设区,不再纳入省的考核)
3、地级以上市政府环保目标任期责任制考核结果:除湛江市考核合格外,其余城市考核优秀。
二○○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