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整合全局力量,组织31人成立6个农污设施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摸情况、找问题、定措施、抓整改”的工作思路,日夜兼程、争分夺秒,采取“白天例行检查、夜间突击检查、随时回头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惠州市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等三个县共44个镇街438座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污水收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等情况进行准确“诊断”。
▲徒手打开设施入水口
经摸查,博罗县112座设施,不正常运行率为10.7%,不能连续进出水率为1.79%,设施未接户率为18.75%,未采用雨污分流方式收集污水率为19.64%;惠东县145座设施,不正常运行率达64.83%,不能连续进出水率为58.63%,未采用雨污分流方式收集污水率为49.7%;龙门县181座设施,不正常运行率为29.28%,设施不能连续进出水率为16.57%,设施未接户率为17.12%,未采用雨污分流方式收集污水率为13.81%。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对症下药,一点一策”方法,迅速列出问题清单并逐条提出整改方案,向当地政府通报相关情况,督促当地政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问责,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截止今年10月,惠州市10163个自然村中完成污水治理的自然村有5848个,污水处理规模达8万吨/日,自然村村庄污水治理率约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