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关于对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粤环监察函〔2021〕3号)文件要求,潮州市委市政府多措并举,以高压的态势强化枫江流域综合整治。
为抓实抓好陶瓷行业水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规范枫江流域陶瓷企业的排污行为,潮州市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问题挂牌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枫江流域陶瓷行业水环境整治提升专项监管执法工作方案》,通过督促指导与执法震慑相结合,全面遏制枫江流域内陶瓷企业违法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的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
2021年3月25日、26日,在潮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湘桥分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桥分局、区工信局、区供电局、凤新街道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枫江流域西塘段、莲云段开展枫江流域陶瓷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现场督促各污染源企业必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切实履行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通过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陶瓷生产企业采取现场断电措施,保持严惩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提升企业环保意识,督促企业自觉参与到枫江整治的行动中来。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4人,排查企业36家,其中陶瓷企业29家,石膏模具企业3家,注塑1家,电器配件1家,仓库用途2家。检查组严格落实潮州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河长制职能 继续强化枫江干支流巡查监管的通知》要求,根据检查结果,对其中9家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采取强制断电措施。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继续推进枫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枫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遏制流域内陶瓷企业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认真总结和梳理此次专项执法发现的问题,紧紧围绕枫江水质达标攻坚任务要求,持续加大对辖区内涉水企业的检查力度及保持对水体的巡查,特别是对陶瓷、漂染、电镀等行业的执法检查,以执法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保持环境违法“零容忍”高压态势;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凝聚攻坚合力,多措并举,推进枫江流域的系统治理,科学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