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长江大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服务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1月21日至22日,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率队到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实地调研我省长江源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清远市副市长林科聪参加调研。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位于长江主要支流湘江源头,境内禾洞河粤湘交接断面保持Ⅱ类水,2020年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调研组一行深入禾洞镇政岐村、满昌村、梁屋村等,现场了解湘江源头禾洞河及鱼跳电站跨省界断面水质状况,调研农村环境整治、水源涵养林建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
调研组指出,推动长江大保护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清远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长江大保护意识,加强《长江保护法》宣贯,切实保护好我省长江源头水。调研组认为,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在湘江源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现了清远市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对水源的保护抓得实,走在全省前面。对如何进一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全省江河水源保护范例,调研组建议,要高度重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少数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禀赋,以改善长江水生态环境为核心,加强源头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和水文化、水经济建设,将长江大保护转化为推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要落实主体责任,以禾洞水流域为重点,尽快制定出台本地长江水系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结合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实施,重点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水源涵养、镇村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等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将积极配合清远市,会同省有关部门争取国家对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切实加强指导服务,推动清远市长江流域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湘江为长江流域洞庭湖水系,其源头之一位于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在广东境内全长约14公里,流经广东清远、湖南永州、衡阳、株洲、湘潭、长沙、岳阳后汇入洞庭湖并进入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