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环境容量大的村庄、片区或农户,以及部分难以纳管集中处理的村庄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可结合实际情况选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
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村庄、片区或农户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资源化利用应明确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受纳体,如:农田、旱地、林地、水塘或房前屋后“四小园”等;②建立农户污水到受纳体之间的收集输送系统(可利用管网(暗渠)或抽吸设备);③并结合受纳体情况和利用特点,完善配套污水暂存设施或增加预处理等需求;④进入受纳体的污水负荷不应超过受纳体环境容量,受纳体及周边不形成黑臭水体、不造成其他污染等环境质量恶化现象,受纳体生态环境能够保持良性循环、卫生环境良好。
适用收集模式
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村庄宜采用分散收集的方式,单户或几户就地就近接入不同受纳体消纳利用。
实施要点
(1)资源化利用系统应包含(但不限于):受纳体、输送系统以及按需配置的暂存或预处理设施
(2)主要为明确污水资源化消纳处理的受纳体,如:农田、旱地、林地、水塘或房前屋后“四小园”等;建立农户污水到受纳体之间的收集输送系统;并根据实际需要,完善配套污水暂存设施或预处理设施。
(3)资源化利用遵循“就地就近,分散处理、生态循环”原则,污水就地就近分散接入村庄周边多个受纳体,进入受纳体的污水负荷不得超过受纳体最低消纳能力,受纳体及周边生态、卫生环境维持良好,不出现黑臭水体、环境污染或质量下降、农作物品质降低等负面影响。
治理要求
采用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村庄,在满足农田灌溉、施肥等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有农田、水塘或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等明确的污水资源化利用受纳体;2、已配套污水暂存设施及输送至利用场地的设施设备或管网暗渠,建立了明确的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3、污水排放不超过资源化利用受纳体的环境容量,受纳体及周边不形成黑臭水体,不造成环境污染,污水资源化整体能够保持良性生态循环;4、污水原则不直接排入河涌、水网等快速流动水体资源化利用。
图 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