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2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9个)水质达标率为97.5%,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2019年1-12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7.5%,劣Ⅴ类断面比例为7.0%;27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1.1%。
2019年1-12月,187个省考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韶关市,后三位为茂名、东莞、揭阳市。深圳、汕头、中山等18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珠海、汕尾、阳江等3市同比有所变差。
2019年1-12月,9个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中(茅洲河水质监测结果待生态环境部核定,暂不参与排名),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小东江石碧、珠江西航道鸦岗、深圳河河口,后三位为石马河旗岭、东莞运河樟村、练江海门湾桥闸。淡水河紫溪、练江海门湾桥闸、珠江西航道鸦岗等7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东莞运河樟村1个断面同比有所变差。
附表1 2019年1-12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为与国家排名衔接,省排名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相关历史数据纳入统计。
附表2 2019年1-12月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水质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茅洲河共和村2月相关监测数据待国家核定,因此暂不参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