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9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9个)水质达标率为100%。2020年第三季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2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0年1-9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中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83.1%,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27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森高排污口断面因断流缺测,暂不纳入统计)水质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
2020年1-9月,187个省考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韶关市,后三位为揭阳、湛江、东莞市。茂名、东莞、惠州等15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湛江、河源、云浮等6市同比有所变差。
2020年1-9月,9个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西航道鸦岗、淡水河紫溪、石马河旗岭,后三位为练江海门湾桥闸、榕江北河龙石、茅洲河共和村。石马河旗岭、东莞运河樟村(家乐福)、茅洲河共和村等7个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小东江石碧、榕江北河龙石2个断面同比有所变差。
附表1 2020年1-9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为与国家排名衔接,省排名断面包括1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和1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
附表2 2020年1-9月全面攻坚劣Ⅴ类国考断面水质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综合指数变幅为综合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2、鸦岗断面1-9月数据除溶解氧为Ⅳ类外,其余指标均达Ⅰ~Ⅲ类,因此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但水质综合指数较低。
3、共和村断面1-9月数据共5个指标在Ⅲ类~Ⅳ类间,因此该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但水质综合指数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