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2021年1-7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8个)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
国控断面:全省“十四五”地表水国控断面调增至149个。2021年1-7月,149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85.2%,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劣Ⅴ类占2.0%,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
城市排名:基于149个国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城市水质指数排名前三位为肇庆、河源、中山市,后三位为揭阳、阳江、潮州市。潮州、湛江、揭阳等10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阳江、广州、韶关等9市同比有所下降(中山、清远2市所有国控断面均达到拟定水质目标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
附表1 2021年1-7月全省城市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
注:1、水质指数的计算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函〔2018〕1271号)。
2、水质指数变幅为水质指数同比,“-”表示改善,“+”表示变差。
3、为与国家排名衔接,省排名断面采用149个国控断面。
4、中山、清远2市所有国控断面均达到拟定水质目标且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不参与水质变化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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