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了!既不用申报环保审批,也不用环保备案,还不用担心选错了地方!”一位餐饮公司的负责人肖先生说,“自从越秀区实施了餐饮场所准入新机制,简化了环评手续,各部门还对拟选的餐饮场所进行预判,帮助我们避免了投资风险。”
肖先生提到的“新机制”,就是由越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多个部门制定并执行的越秀区饮场所准入管理新机制,是近年来该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越区委区政府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打好蓝天保卫战的新招、实招。
简化环评手续 推出选址“六不准”
“以前要开办餐饮场所,跑环保审批、环保验收要经历十余个环节,耗时差不多要两个月。”越秀区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从2018年6月开始,越秀区创造性地制定了一项中心城区内餐饮场所准入管理的新机制,而与其配套“餐饮场所准入管理信息平台”也同步上线运行。
据悉,自从实施了这项新机制后,越秀区不仅取消了餐饮项目环评验收,而且豁免餐饮项目办理登记表网上备案。这种方式在提高了办事效率的同时,还强化了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
同时,为加强对餐饮企业的集成服务,强化餐饮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记者在越秀区向企业发放的《餐饮场所选址要求告知书》中注意到,有六种场所是明确禁止或限制建设餐饮场所:一是无合法产权手续的场所,有合法产权手续但非商业功能的场所,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改为商业功能的场所;二是在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不使用管道燃气的场所(使用电能的除外),或不在燃气管道覆盖范围内,但不符合燃气设计规范的瓶装液化气用气场所;三是经营面积原则上参照执行《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符合国家省市食品经营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场所;四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场所;五是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六是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帮扶企业在事前 从源头把好“环境关”
落实准入管理机制,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需要,也是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的需要。越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机制实施后,区政务办、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城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会根据经营者申报的餐饮场所进行现场勘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选址建议书,为申办人提供专业的选址指导。据统计,目前全区已出具《选址建议书》5325件,其中餐饮场所符合选址要求的3003件,占56.4%。而今年上半年数据显示,与准入机制实施初期相比,全区餐饮场所选址符合率由33%上升至64.5%,不符合率由67%下降至35.5%。
记者了解到,越秀区餐饮场所准入管理机制的实施,符合区委区政府对“散乱污”场所动态清零的目标要求,也有效控制了全区“散乱污”餐饮场所的增量。值得注意的是,新机制对源头控制油烟扰民的效果尤为明显。据不完全统计,越秀区餐饮场所油烟扰民的月均投诉量(不计重复投诉)由未实施餐饮场所准入管理前的月均70件/月,减少到实施餐饮场所准入管理后的月均44件/月,下降幅度达37%。
越秀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把帮扶企业的服务做在事前,既降低了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等管理成本,又能从源头上减低环境成本,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下一步越秀区将继续加强与各单位协调沟通和相互支持,共同推进餐饮场所准入改革工作,为餐饮业规范经营、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