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长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于2013年12月起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七年如一日奋斗在环境执法的最前线,时时怀揣对环保事业的忠诚与执着之心,处处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今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扬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16个集体和20名个人。其中,邓长泉获“表现突出个人”荣誉称号。
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邓长泉承办的21件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都得到了上级和领导的肯定。2018年9月,邓长泉被抽调参与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担任第七轮次邯郸7组的组长,督查上报并经生态环境部确认的问题数量居第七轮次河北省邯郸市10个督查小组之首,圆满完成督查任务。
在日常工作中,作为清远市清城区横荷、石角片区的负责人,邓长泉不仅主动做好环境执法大练兵、双随机工作,每天奔走在环境执法、信访调查的路上,还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给予企业环保技术指导,如针对再生资源利用集聚区出现的管理不到位问题,他都会逐一检查企业车间,对存在问题的车间指明整改方向,召集企业和生产车间负责人座谈,对查找出的环境问题进行通报,并举一反三从法律法规、车间管理、落实制度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
同时,邓长泉坚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用自己实际行动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对所负责的片区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捍卫环保法律法规的权威。在对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他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损坏但仍继续生产、屠宰生猪产生的污水未进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而是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等问题,及时拍照录像固定现场情况,并对该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询问,最终认定该公司存在通过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不仅被处以罚款,该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员还被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