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7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19件(来电61件,来信58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8件(东莞2件,肇庆2件,广州、深圳、梅州、中山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水22件(占18.5%),大气45件(占37.8%),噪声29件(占24.4%),固废23件(占19.3%),土壤1件(占0.8%),生态破坏24件(占20.2%),海洋1件(占0.8%),农业农村17件(占14.3%),其他26件(占21.8%);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19个地级以上市和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5个省直部门;
按数量排序分,由高至低分别是广州28件,梅州12件,中山11件,惠州10件,深圳9件,汕头、揭阳各6件,佛山、清远、云浮各5件,东莞、茂名各4件,河源、肇庆各3件,珠海、韶关、汕尾各2件,阳江、潮州各1件,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各1件。
截至9月3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7批共617件(来电401件,来信216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54件;交办督办案件共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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