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12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69件(来电65件,来信10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6件(佛山、惠州、中山和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各2件,广州、珠海、汕头、东莞、阳江、清远、揭阳各1件,同时转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48件(占28.4%)、噪声38件(占22.5%)、水32件(占18.9%)、固废28件(占16.6%)、其他27件(占16.0%)、农业农村25件(占14.8%)、生态破坏24件(占14.2%)、土壤11件(占6.5%)、海洋4件(占2.4%)、核与辐射1件(占0.6%)。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4个省直部门。
按数量排序分,从高至低分别是广州27件,梅州13件,深圳、佛山、惠州各12件,东莞10件,中山、湛江、潮州各9件,汕头、肇庆各7件,河源、汕尾、阳江各6件,揭阳5件,珠海、江门、清远各4件,茂名、云浮和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各3件,韶关2件,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各1件。
截至9月8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12批共1470件(来电736件,来信73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114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5批共407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86件、阶段性办结94件、未办结139件,责令整改295家,立案处罚73家,立案侦查6宗,刑事拘留23人,约谈57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5批103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中,已办结48件、阶段性办结21件、未办结34件,责令整改144家,立案处罚37家,约谈14人。
中央督察组第12批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9月8日)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