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14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53件(来电66件,来信87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9件(广州4件,深圳、东莞、清远各2件,汕头、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中山、湛江、茂名、肇庆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51件(占33.3%),噪声37件(占24.2%),其他31件(占20.3%),生态破坏30件(占19.6%),水29件(占19.0%),农业农村18件(占11.8%),固废15件(占9.8%),土壤8件(占5.2%),海洋4件(占2.6%),核与辐射3件(占2.0%)。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30件,梅州25件,清远17件,深圳14件,湛江8件,惠州、东莞各7件,汕头、茂名各6件,中山、肇庆、云浮各4件,韶关、河源、江门、阳江各3件,珠海、汕尾、潮州、揭阳各2件,佛山1件。
截至9月10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14批共1795件(来电871件,来信92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150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7批共632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277件、阶段性办结153件、未办结202件,责令整改411家,立案处罚117家,立案侦查7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24人,约谈63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7批119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50件、阶段性办结32件、未办结37件,责令整改53家,立案处罚18家,立案侦查1宗,刑事拘留5人,约谈5人。
中央督察组第14批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9月10日)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