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16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46件(来电62件,来信18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5件(梅州5件,湛江3件,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河源、云浮各2件,惠州、汕尾、中山、茂名、清远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97件(占39.4%),水58件(占23.6%),噪声58件(占23.6%),固废46件(占18.7%),生态破坏34件(占13.8%),农业农村32件(占13.0%),其他23件(占9.3%),土壤4件(占1.6%),海洋4件(占1.6%)。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和1个省直部门;按数量排序分(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单位),由高到低分别是广州49件,梅州33件,中山22件,佛山13件,湛江、茂名各12件,清远11件,深圳、江门各10件,汕头、韶关各9件,惠州、东莞各8件,潮州、云浮各7件,珠海6件,阳江、揭阳各5件,汕尾4件,河源、肇庆各3件,省海事局1件。
截至9月12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16批共2261件(来电999件,来信1262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193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9批共976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443件、阶段性办结233件、未办结300件,责令整改861家,立案处罚169家,立案侦查9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32人,约谈87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9批191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88件、阶段性办结45件、未办结58件,责令整改376家,立案处罚38家,立案侦查1宗,刑事拘留5人,约谈12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及办理情况统计表
(9月12日)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