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18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15件(来电77件,来信138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9件(河源、阳江各3件,深圳、梅州、湛江、揭阳各2件,广州、韶关、中山、清远、潮州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由高到低分别是大气84件(占39.1%)、噪声56件(占26.0%)、水49件(占22.8%)、固废38件(占17.7%)、农业农村24件(占11.2%)、生态破坏23件(占10.7%)、其他23件(占10.7%)、土壤7件(占3.3%)、核与辐射4件(占1.9%)、海洋1件(占0.5%)。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0个地级以上市和1个省直部门;按数量排序分(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由高到低分别是广州46件,梅州24件,深圳21件,揭阳18件,阳江14件,湛江9件,汕头、佛山各8件,韶关、东莞、潮州各7件,河源、中山、肇庆、清远各6件,珠海、惠州、云浮各5件,江门、茂名各4件,省自然资源厅1件。
截至9月14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18批共2702件(来电1138件,来信156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236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至第11批共1326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598件、阶段性办结331件、未办结397件,责令整改1087家,立案处罚259家,立案侦查9宗,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32人,约谈101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1批171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76件、阶段性办结52件、未办结43件,责令整改122家,立案处罚57家,行政拘留1人,约谈7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