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9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27件(来电73件,来信15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2件(广州、惠州各4件,深圳、汕头、佛山、阳江各2件,珠海、东莞、江门、湛江、潮州、揭阳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由高到低分别是大气71件(占31.3%),水54件(占23.8%),噪声46件(占20.3%),固废44件(占19.4%),农业农村42件(占18.5%),生态破坏39件(占17.2%),其他37件(占16.3%),土壤8件(占3.5%),核与辐射2件(占0.9%)。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由高至低分别是广州73件,梅州18件,东莞14件,阳江13件,惠州、揭阳各12件,茂名11件,深圳10件,清远8件,河源、湛江各7件,汕头、中山、肇庆各6件,汕尾、江门各5件,珠海、佛山各4件,潮州3件,云浮2件,韶关1件。
截至9月15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19批共2929件(来电1211件,来信1718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258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12批共1502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668件、阶段性办结376件、未办结458件,责令整改1202家,立案处罚290家,立案侦查10宗,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33人,约谈119人,问责35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2批176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71件、阶段性办结44件、未办结61件,责令整改115家,立案处罚31家,立案侦查1宗,刑事拘留1人,约谈18人,问责10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9月15日)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