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20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16件(来电74件,来信142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1件(广州5件,佛山、惠州各3件,河源、东莞各2件,汕头、韶关、中山、阳江、潮州、揭阳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75件(占34.7%),水54件(占25.0%),固废53件(占24.5%),噪声49件(占22.7%),农业农村32件(占14.8%),生态破坏31件(占14.4%),其他20件(占9.3%),土壤10件(占4.6%),海洋1件(占0.5%),核与辐射1件(占0.5%)。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62件,梅州19件,深圳、惠州各15件,汕头13件,河源11件,东莞、中山各10件,佛山、江门、湛江、揭阳各7件,清远、云浮各6件,韶关、潮州各5件,茂名4件,阳江、肇庆各3件,汕尾2件,珠海1件。
截至9月16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0批共3145件(来电1285件,来信1860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279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13批共1675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737件、阶段性办结410件、未办结528件,责令整改1327家,立案处罚308家,立案侦查10宗,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33人,约谈131人,问责35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3批173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68件、阶段性办结35件、未办结70件,责令整改126家,立案处罚20家,约谈12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9月16日)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