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22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34件(来电66件,来信168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1件(梅州4件,深圳、佛山、河源、湛江、清远、揭阳各2件,珠海、韶关、惠州、中山、肇庆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由高到低分别是大气107件(占45.7%),噪声70件(占29.9%),水59件(占25.2%),生态破坏31件(占13.2%),其他26件(占11.1%),固废25件(占10.7%),农业农村22件(占9.4%),土壤9件(占3.8%),海洋2件(占0.9%),核与辐射1件(占0.4%)。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由高到低分别是广州46件,梅州26件,佛山16件,揭阳15件,东莞14件,中山13件,深圳、湛江、肇庆、潮州各10件,河源9件,汕头、茂名、清远各8件,江门、云浮各6件,韶关、阳江各5件,惠州4件,汕尾3件,珠海2件。
截至9月18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2批共3604件(来电1420件,来信218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321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15批共2049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910件、阶段性办结505件、未办结634件,责令整改1567家,立案处罚389家,立案侦查10宗,行政拘留6人,刑事拘留33人,约谈146人,问责41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5批221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109件、阶段性办结63件、未办结49件,责令整改140家,立案处罚60家,约谈13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9月18日)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