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23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38件(来电63件,来信175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1件(佛山、湛江、云浮各3件,江门、清远各2件,广州、深圳、惠州、东莞、中山、茂名、潮州、揭阳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98件(占41.2%),噪声71件(占29.8%),水61件(占25.6%),固废29件(占12.2%),生态破坏27件(占11.3%),其他25件(占10.5%),农业农村19件(占8.0%),土壤9件(占3.8%),核与辐射6件(占2.5%),海洋1件(占0.4%)。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37件,佛山22件,深圳、梅州各18件,中山17件,江门、湛江各15件,云浮14件,惠州13件,揭阳12件,清远11件,阳江10件,东莞9件,汕头、汕尾、肇庆、潮州各5件,河源4件,珠海、韶关、茂名各1件。
截至9月19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3批共3842件(来电1483件,来信2359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342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16批共2296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003件、阶段性办结596件、未办结697件,责令整改1808家,立案处罚523家,立案侦查13宗,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37人,约谈185人,问责41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6批247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90件、阶段性办结75件、未办结82件,责令整改234家,立案处罚131家,立案侦查1宗,刑事拘留3人,约谈26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