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26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61件(来电64件,来信97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5件(东莞、江门各2件,深圳、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潮州、揭阳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71件(占44.1%),噪声44件(占27.3%),水37件(占23.0%),其他21件(占13.0%),农业农村19件(占11.8%),固废19件(占11.8%),生态破坏18件(占11.2%),土壤7件(占4.3%),海洋4件(占2.5%),核与辐射1件(占0.6%)。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35件,湛江18件,佛山、梅州14件,深圳13件,惠州9件,汕头、揭阳各8件,茂名6件,汕尾、阳江各5件,潮州、云浮各4件,韶关、河源、东莞、肇庆各3件,江门、清远各2件,珠海、中山各1件。
截至9月22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6批共4476件(来电1679件,来信2797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402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19批共2953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不含阳江市第19批13件信访案件),其中,已办结1319件、阶段性办结757件、未办结877件,责令整改2073家,立案处罚631家,立案侦查15宗,行政拘留9人,刑事拘留38人,约谈209人,问责63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9批214件信访案件中(不含阳江市第19批13件信访案件),已办结102件、阶段性办结44件、未办结68件,责令整改68家,立案处罚17家,约谈10人,问责6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