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27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76件(来电66件,来信210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6件(肇庆、清远、揭阳各3件,湛江、茂名、云浮各2件,广州、汕头、佛山、韶关、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案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130件(占47.1%),水88件(占31.9%),噪声67件(占24.3%),固废42件(占15.2%),生态破坏28件(占10.1%),其他25件(占9.1%),农业农村22件(占8.0%),土壤12件(占4.3%),海洋4件(占1.4%),核与辐射1件(占0.4%)。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和1个省直部门;按数量排序分,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35件,茂名26件,梅州21件,中山17件,清远15件,深圳、佛山、惠州、湛江、云浮各14件,江门13件,肇庆12件,河源、东莞各11件,揭阳10件,汕头9件,韶关8件,汕尾7件,珠海、阳江各4件,潮州2件,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1件。
截至9月23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7批共4752件(来电1745件,来信3007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428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20批共3184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429件、阶段性办结817件、未办结938件,责令整改2227家,立案处罚662家,立案侦查16宗,行政拘留10人,刑事拘留38人,约谈221人,问责63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20批218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103件、阶段性办结54件、未办结61件,责令整改86家,立案处罚28家,约谈10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