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29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340件(来电71件,来信269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28件(湛江5件,广州3件,佛山、河源、梅州、中山、茂名、肇庆各2件,深圳、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清远、揭阳、云浮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121件(占35.6%),水83件(占24.4%),噪声71件(占20.9%),生态破坏55件(占16.2%),农业农村45件(占13.2%),固废44件(占12.9%),其他37件(占10.9%),土壤18件(占5.3%),海洋5件(占1.5%),核与辐射3件(占0.9%)。
从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和1个省直部门;从数量排序分(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53件,梅州43件,茂名32件,湛江26件,江门25件,清远23件,佛山22件,河源18件,中山15件,惠州12件,揭阳11件,云浮10件,东莞8件,阳江、肇庆各7件,深圳、珠海、潮州各6件,汕尾5件,韶关4件,汕头1件,省公安厅1件。
截至9月25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29批共5410件(来电1879件,来信3531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486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22批共3645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633件、阶段性办结948件、未办结1064件,责令整改2708家,立案处罚839家,立案侦查19宗,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44人,约谈251人,问责71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22批234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110件、阶段性办结63件、未办结61件,责令整改86家,立案处罚31家,约谈8人,问责8人(含第1批至第21批案件中新增问责3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