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30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296件(来电73件,来信223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31件(湛江5件,广州、中山、清远、潮州各3件,汕尾、东莞、江门各2件,珠海、佛山、韶关、梅州、惠州、阳江、茂名、揭阳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104件(占35.1%),水84件(占28.4%),噪声62件(占20.9%),生态破坏48件(占16.2%),固废35件(占11.8%),农业农村30件(占10.1%),其他24件(占8.1%),土壤20件(占6.8%),海洋5件(占1.7%),核与辐射1件(占0.3%)。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48件,梅州43件,深圳、中山、湛江各20件,茂名19件,江门15件,东莞14件,潮州13件,佛山、揭阳各11件,清远10件,汕头、肇庆各9件,韶关、河源各8件,珠海、阳江各5件,惠州、汕尾各3件,云浮1件。
截至9月26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30批共5706件(来电1952件,来信3754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517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23批共3873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不含阳江市第23批10件信访案件),其中,已办结1725件、阶段性办结1014件、未办结1134件,责令整改3292家、立案处罚1002家、立案侦查22宗、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44人、约谈364人、问责71人(含第1批至第22批信访案件新增责令整改493家、立案处罚120家、立案侦查3宗、约谈112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23批228件信访案件中(不含阳江市第23批10件信访案件),已办结92件、阶段性办结66件、未办结70件,责令整改91家,立案处罚43家,约谈1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