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广东交办第31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449件(来电71件,来信378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43件(茂名7件,汕头、河源、湛江各5件,揭阳4件,佛山3件,珠海、梅州、中山、清远、潮州各2件,广州、汕尾、东莞、江门、云浮各1件,其中有1件同时转汕头、揭阳)。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部分交办件涉及多种类型),从高到低分别是大气165件(占36.7%),水106件(占23.6%),噪声100件(占22.3%),生态破坏65件(占14.5%),固废58件(占12.9%),其他58件(占12.9%),农业农村51件(占11.4%),土壤31件(占6.9%),海洋9件(占2.0%),核与辐射1件(占0.2%)。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从高到低分别是广州68件,梅州39件,茂名、中山各35件,湛江34件,佛山32件,揭阳27件,东莞25件,汕头24件,河源20件,深圳19件,江门14件,珠海13件,惠州12件,云浮11件,潮州10件,清远9件,汕尾、肇庆各7件,韶关、阳江各5件。
截至9月27日,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31批共6155件(来电2023件,来信4132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560件;交办督办案件1件。
目前,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1批至第24批共4100件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1813件、阶段性办结1094件、未办结1193件,责令整改3441家,立案处罚1032家,立案侦查22宗,行政拘留11人,刑事拘留45人,约谈367人,问责71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24批217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85件、阶段性办结73件、未办结59件,责令整改135家,立案处罚29家,刑事拘留1人,约谈3人。
中央督察组交办案件转办情况统计表
备注:部分交办件需转多个地市或省直部门,故转办件总数大于交办件总数。